2010年,公司所在地洪湖市府场镇学生严浩同学以高考632分的成绩获得湖北省高考文科状元,并被北京大学录取。我公司决定全额承担他大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,资助他完成大学学业。
2009年,我公司资助了两名家庭困难且成绩优异的大学生,他们分别是清华大学学生夏志然、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刘春林,公司将全额承担他们学习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。今年署期,两人结伴来到我公司,汇报学习情况,参观生产车间。
2010年,公司所在地洪湖市府场镇学生严浩同学以高考632分的成绩获得湖北省高考文科状元,并被北京大学录取。我公司决定全额承担他大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,资助他完成大学学业。